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修订)》(陕能院规范〔2026〕1号)要求,现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寒假教师企业实践锻炼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寒假实践锻炼形式
(一)企业脱产集中顶岗实践(挂职锻炼)
1.实践锻炼对象:全校专业课教师
2.申报方式:个人申请,经二级教学单位同意后,报学校审批。
3.实践锻炼时长:1-6个月
4.实践锻炼地点:以校企合作单位为主,原则上在本省以内的企业(医院)中选择确定,省外企业须经主管校领导审批。
(二)实训基地生产操作实践
2.选派方式:由二级学院报送实践项目及拟参加项目学员名单,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实施。
3.实践锻炼时长:2周
4.实践锻炼地点:校内实训基地
二、实践锻炼操作流程
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按照《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修订)》中关于“企业脱产集中顶岗实践”和“实训基地生产操作实践”的相关要求完成申请及打卡,具体流程见附件7。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企业脱产集中顶岗实践”由各二级学院统一安排,学校审批后实施,实践结束后统一认定。原则上要求每学期企业实践的教师人数不低于本学院教师总数的10%。“实训基地生产操作实践”由二级学院参照国培项目要求制定培训计划,计划包含具体时间、地点、讲师、内容、考核标准等,考核合格后统一认定实践锻炼时长。实践基地负责人作为讲师可认定实践锻炼时长。
本次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经本部门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于2026年1月15日(周四)前将《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汇总表》(附件2、5),实践锻炼计划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nyjfzx@126.com。
(二)严格考核
学校将对实践锻炼教师打卡情况进行考核管理。实践锻炼过程中,若出现打卡未报或瞒报现象,出现1次,锻炼教师须提交纸质版情况说明,经二级教学单位审核盖章后交教师发展中心备案;若发现2次及以上,取消本次实践锻炼结果认定。
(三)有效落实
在寒假实践锻炼期间以及结束,人事处将组织跨二级教学单位、跨专业的实践锻炼教师或教师团队,开展教师交流活动,总结经验,凝练成果,积极推广,重点解决学校在教育教学和企业在技术革新、产品生产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联系人:吴安琪 联系电话:029-33665037)
附件:1.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锻炼安全责任书
2.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实践锻炼申请表
3.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实践锻炼周志
4.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实践锻炼考核表
5.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践锻炼汇总表
6.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基地生产操作实践项目信息表
7.教师企业实践锻炼申请及打卡流程
8.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修订)(陕能院规范〔2026〕1号)
人事处
2026年1月8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教师教学礼仪规范化培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评选2025年度“育人标兵”“教学英才”“服务榜样”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