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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用车服务遴选公告

来源:国资处 发布时间:2023-07-17 点击次数:

根据学校安排,现拟对业务用车服务进行供应商遴选。欢迎具有良好信誉和供应能力的单位参加遴选,现将此次遴选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应具有以下要求资质中至少一项:道路客运企业二级(含二级)以上、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二级(含二级)以上、国有公共交通运输企业;

3、供应商须具备以下特定资格条件

(1)用于租赁服务的车辆应当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行驶证;

(2)用于租赁服务的车辆所有权应当属于供应商;

(3)供应商的车辆年检应当合法有效;

(4)用于租赁服务车辆保险应当齐全,包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保险,其中:承运人座位险不少于100万元。

(5)运营车辆应获得车辆道路营运许可或为国有公共交通企业市内公交客运车辆,配置定位系统,对车辆运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4、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省市际包车客运业务;

5、供应商提供的中型(10-19座)及大型客车(20座以上)具有《道路运输(客运)经营许可证》;

6、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以来至今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0、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遴选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1日(早上9点—11点,下午3点—5点);

2、报名地点: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咸阳校区办公楼413室;

3、遴选文件现场购买,谢绝邮寄;

4、售价:200.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5、购买响应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老师联系电话:029-33665117

业务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33665111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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