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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度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07 点击次数:

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落实学校第一次党代会和二届二次教代会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工作,推动“教职工小家”建设活动深入开展,巩固建设教职工小家活动成果,调动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提高工作本领,共同营造健康和谐,奋发有为的校园文化环境,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为学校优质院校建设和诊改工作建功立业。为了鼓励先进,推动工作,校工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表彰工作安排

(一)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条件:

1.参选人员:各基层工会主席,基层工会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按照校工会组织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工作。

3.认真钻研业务,工作积极主动,富于开拓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4.情系教职工,乐于奉献,与广大教职工关系融洽,努力维护教职工权益,真心诚意为教职工说话办事。

5.廉洁奉公,为人正派,作风民主,团结同志,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受到教职工的广泛拥护和称赞。

6.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倡导和谐校园新风尚。

7.在基层工会岗位上工作满1年以上(2017年12月31日以前到岗)。

(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参选人员:各基层工会普通会员。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心工会工作。

3.勤于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全力投入学校事业发展。

4.积极参与校工会和本基层工会的活动,在参加各类活动中表现突出。

5.在本职岗位上脚踏实地,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6.团结协作,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三)评选表彰名额及要求(以基层工会为单位评选、公示、报送):

1.各基层工会报送优秀工会工作者一名,工会工作积极分子一名。

2.各基层工会要积极组织评选,评选出的优秀人员须在本处室(二级学院)的网站进行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送校工会。

(四)表彰奖励:学校工会将统一表彰并进行奖励。

二、工作要求

(一)各基层工会推荐的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是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把推荐评选过程作为树立先进、交流经验、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的过程。认真考核推荐,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二)各基层工会推荐意见须征得本部门党总支同意。

(三)报送推荐的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工作积极分子,须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各种登记表须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于2018年12月30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邮箱:snzygh@126.com,联系人:张雪红,电话33665055。

附件:1.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工会工作者登记表

      2.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登记表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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