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省委《关于表彰2015年度“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员”“陕西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及“陕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陕西省五四红旗团委”“陕西省团建先进县”的决定》(陕团办发【2015】16号)精神,院团委荣获2015年度“陕西省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根据团市委《关于授予2015年度咸阳市共青团工作优秀奖的决定》(团咸发【2016】5号)精神,院团委荣获2015年度“咸阳市共青团工作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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