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阳团发[2015]03号文件《共青团咸阳市委关于表彰2014年度咸阳市“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总支(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决定》,我院经济管理系团总支荣获咸阳市2014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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